(大紀元記者周行綜合報導)多倫多警方已經開始針對製造過高噪音的司機,進行教育及突擊執法行動,違規司機可能被罰110加元至155加元。
多倫多警方和多倫多市法規執法官員週二開始執行一系列針對汽車噪音的執法行動。沒有消聲器的車輛、通過改造使噪音更大的車輛、發出轟鳴聲的摩托車,都可能被罰。
市政府在週一晚上啟動的「不必要噪音的認識和執法」行動,從約克維爾(Yorkville)區開始,旨在以突擊執法的方式教育司機,大聲鳴喇叭、引擎噪音過大、音響聲量過大及使輪胎髮出尖叫聲等,都是不可接受的。
多倫多警方表示,這次的突擊行動將遍佈整個市區,並延續至下星期,整個夏季還會有抽查性的檢查。司機可能會被指控使用不合適的消聲器和製造不必要的噪音。
市長莊德利在週一晚的新聞會上說,無論什麼原因造成的噪音,都是不可原諒的。
他說,城市有噪音大家可以理解,但市民不耐煩的是:「由車輛引起的噪音,尤其是那些刻意加速發動機、或改造車輛帶來的過高噪音,正在破壞住在這個城市的人們的生活」。
莊德利說,他收到了約克維爾區和其它地區居民針對過度嘈雜的摩托車和汽車的投訴。這已經不僅是一個市中心的問題,「這是一個不考慮他人的問題,本市不接受這種行為。」
多倫多市正在修改噪音條例,新條例將於今年10月1日生效。市政府表示,許多地區將會有新的噪音分貝標準,那時,城市法規執法官員將可以對停止不動、但製造噪音的車輛開罰單。
警方一直在負責對車輛開噪音罰單,今年10月,城市法規執法員將獲得額外的權力開噪音罰單。不過,對於移動中的車輛,還是由警方執法,因為這些違規行為屬於《公路交通法》管轄。
市內基礎設施施工作產生的噪音也常被市民抱怨。這些工程作業需要向市政府申請,獲批後,在規定的時間段內進行。◇